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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对黎智英等的检控决定独立作出 不受干涉

  • 香港卫视
  • 2020/04/2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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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19日发布新闻公报,回应拘捕黎智英、李柱铭、区诺轩、梁国雄等15名反对派人士,强调执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和律政司的检控工作,均是严格按照法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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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发言人表示,根据《警队条例》第10条,警队有责任采取合法措施以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够理由予以拘捕的人。《基本法》第六十三条亦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发言人强调,所有检控决定是按可接纳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而作出,不会有任何政治考虑,案件不会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处理上有所不同。发言人重申,特区政府一向尊重和保障人权和自由,但该等权利并非绝对。

发言人指出,由于相关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任何人均不宜对此作出评论,以免引起公开讨论,可能构成公审。任何人都不应作出毫无根据的揣测,这类指控或会被视为企图影响政府妥善地执行公职。

发言人强调,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任何不公和失实指控,都是损害和诋毁香港的刑事司法制度,必须强烈反驳。

另外,针对港澳办、中联办此前发声谴责反对派瘫痪立法机构运作,被反对派指违反《基本法》,曾任《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表示,22条原意只针对省市部门,不包括港澳办及中联办,因为两办是直接代表中央在香港行使权力。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大律师汤家骅20日在电台节目中表示,香港中联办在香港除了联络角色,亦代表中央政府,有需要时可代表中央发言,认为发表意见并非干预,否则就没有言论自由。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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