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裁定:罗梁刘姚“渎誓”失议席
- 大公网
- 2017/07/14 16:16
-
收藏
-
46.7万
香港高等法院14日下午,就罗冠聪、梁国雄、刘小丽及姚松炎四人司法覆核议员资格案宣布裁决。“长毛”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姚松炎全部被褫夺立法会议员资格。
判决前有团体到场示威(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麦钧杰摄)
罗、梁、刘、姚4人曾于2016年10月12日立法会首次大会宣誓就职时“玩嘢”。香港律政司于2016年12月2日入禀高等法院,就四人的就任宣誓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四人宣誓无效,取消议席。控方指,四人宣誓时的表现不真诚和不庄严,根据基本法第104条及《宣誓及声明条例》,属拒绝或忽略宣誓,认为立法会秘书长无权为其监誓,要求高等法院裁定他们失去议席。
立法会6席空缺将补选
此前,宣誓时辱国播“独”的梁颂恒和游蕙祯,已被褫夺议员资格。至此,立法会将有6个议席悬空,其中,地方选区香港岛1席(罗冠聪)、新界东2席(梁颂恒、梁国雄)、九龙西(游蕙祯、刘小丽)2席,功能界别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1席(姚松炎)。根据程序,议员被裁定宣誓无效,立法会秘书长需要在21日内刊宪宣布议席出缺后,由选管会公布补选日期。
四丑渎誓 丑态毕露
刘小丽:用13分钟龟速完成宣誓
姚松炎:增加以及修改誓词内容
罗冠聪:以反问语调读出“中华人民共和国”
梁国雄:高举黄伞、宣誓后撕毁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的“831决议”道具